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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唇之我是大明星1.主持人:说起网络,大家都非常熟悉。同学们,你们认为“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互动)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答案。为此,我们六(5)班的同学,今天将进行一次辩论。现在,我宣布:辩论会开始。赞成小学生上网利多弊少的为正方(挥挥手),同意弊多利少的为反方(挥挥手)。发言按照先正方后反方顺序,首先请正方发言。
2.钱伊雯 正方:我方认为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比如当你想查资料时只要通过网络就可以了,就不必再花费心思去查百科全书、字典了。譬如,我想知道“惊涛骇浪”的意思,直接“百度一下”答案就立即水落石出。网络多方便!
3.黄德民 反方:网络虽然可以查阅资料,但是有些同学会以查资料的借口偷偷玩游戏。电脑的网络中有着五花八门的网络游戏,是同学们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沉迷于游戏,难以认真学习,成绩还会下降。有的网络游戏还会让人失去生命,例如:有位高年级的小学生走火入魔的玩网络游戏,想象自己能像游戏中那样自由飞翔,就从高楼上往下跳,结果摔死了。还有一些网络游戏需要花人民币充值,许多同学就拿自己的零花钱去充值,用完了就偷家里的钱,甚至到外面去偷。
4.周子鸣 正方:我认为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你瞧,网络,能帮助我们查找资料、看新闻等,不出家门,鼠标轻轻一点,便可了解天下大事;有了网络,我们就能够很远的亲戚朋友进行视屏聊天,增进感情;有了网络,我们可以一点鼠标,就能将一封信件发到对方手中;学习之余,适当玩网络游戏,还可以锻炼大脑,开发智力。我还看过《网上呼救》这篇文章,其中说到:美国12岁男孩一天在网上发现有人呼救,通过交流得知呼救的女孩苏珊远在芬兰,她得了一种怪病,不是恶作剧,也不是开玩笑。在县政府的帮助下,桑恩与苏珊联络,得到求助电话,几十分钟后,苏珊得救了。如果没有网络,文中的苏珊就可能失去了性命。
5.陈冠雄 反方:网络已经是这个时代的关键词,几乎干什么事情都用得着电脑。可是,我觉得网络弊大于利。为什么呢?就拿最简单也是最可怕的“副作用”来说:网瘾产生,不容易克制。现在,有许多资深的网虫感觉克制不住自己了。我看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网络上有许多花花绿绿的新闻,似乎有种特殊的魅力,尤其是网络游戏。曾经有这样的报导:十七岁少年小新在一天竟把奶奶砍死,爷爷砍伤成重伤,原因无法想像,就是为了上网玩游戏。这些足以证明利大于弊。
6.周子扬 正方:我认为网络的利大于弊,因为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小学生,肯定要多关心时事,而假设没有网络,我们就无法全面的获得消息。而且,我们在学习中,一定会碰到形形色色的难题,并不能总是依靠老师来帮助我们,而翻阅百科全书太繁琐了,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在网上搜索,这样问题一下就可以解决了。在网络上,我们还可以进行网络购物,小至牙签,大到冰箱,通通都能从网上买到,甚至连瓜果蔬菜都可以。这样还不能证明网络对我们有益吗?
7.邓伟昊 反方: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网络成了时新的东西,我们可以在网上做许多事,但是我认为网络弊仍然大于利。江西赣州市章贡区上网爱好者王某,嗜网成瘾,陷入网上不可自拔,网瘾发作时,全身打颤、痉挛、摔物品。家人以为吸食等所致,后经诊断,系电脑网瘾所致。其次,据统计,经常上网的学生中近视的比例大约占60%。这难道不能说明么网络害处多么?
8.李良玉杰 正方: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中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网络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爷爷不是说:“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吗?我相信,网络的确存在着一些弊端,但小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之下、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指点下,必能使我们以一个正确的心态来应用网络这种工具。如果人们更广泛接触到的是事物有利的一面,我们又怎能说是弊大于利呢?这就像吃鱼一样,我们有时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我们就不吃鱼了吗?不会。因为鱼刺卡喉咙只是偶尔,如果小心,可以避免这些情况。小学生上网也一样;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地说: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9.周丽茜 反方:如果不能正确、健康的运用网络,会使一些我们青少年堕入网络的陷阱,上网成瘾,不能自拔,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悲剧。特别是一些不健康的网络游戏对我们青少年危害更大。据新闻报道一位学生非常喜欢玩网上的暴力游戏。一天,他在网上玩捅人的游戏,由于技术欠佳,一次次被人捅到。旁边一个同学嘲笑了他几句,于是,在网上“杀”红了眼的他,一气之下,抽出防身刀具将那个同学捅死,而后依旧沉浸在游戏中。直到警察赶到现场,他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了人,会不会坐牢?”而且据统计,少年犯罪中,许多都与玩网络游戏有关。
主持人:刚才双方的辩论很精彩。网络是把双刃剑,利害相连。希望大家能够善加利用、趋利避害,看新闻、查资料,让网络助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沉迷于网络游戏,沾染网瘾不能自拔,成为网络的奴隶,让我们好好把握,提倡网络自律,文明上网,养成良好的习惯,给自己的未来一片蔚蓝的晴空。
反方一辩:主席、评委,大家好!刚才正方一辩告诉大家,我方的观点是“网络使人们更疏远”,那么她要我们论证朋友如何反目成仇,这和疏远又有什么关系呢?请对方辩友不要夸大辩题.其次,对方辩友说同学们没有去过国外,可以从网络上获得国外的一些有关信息,可是对方辩友,同学们原先与外教素昧相识,他们之间如何通过网络亲近呢?刚才对方辩友洋洋洒洒,无非是向在座的各位展示了网络在信息方面交流的快捷性和方便性.但是人际关系学告诉我们,人们的交流主要有情感交流与信息交流两大类,而目前网络上的交流多数是信息交流,可是我们都知道,所谓亲近与疏远的问题,主要是指人际关系与思想感情的亲疏问题,而网络又怎么能千斤重担一肩挑呢?马克思说得好,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网络只是人类发明的一种工具,它确实为人类的远距离沟通提供了方便.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成为网络的崇拜者,以为有了它,就可以获得使人们亲近的灵丹妙药.从近年来网络对人们的影响来看,它不仅没有使人们更亲近,反而使人们更疏远.我方从未否认网络为人们的交通提供了便捷的方式.但是很多人沉迷于人机交流,而忽略了现实生活中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流,而你的电子邮件怎能比得上你亲自为父母刷刷筷子洗洗碗,擦擦后背揉揉肩.网上友人们的分别怎能比得上“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深情厚意呢?网上恋人们的问候又怎能比得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诗情画意呢?最后,从网络存在的问题来看,当今网络至今未完全形成一整套成熟的网络道德和网络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和规范,很多人带着假面具上网,而所得到的也极可能是一个或很多假面人发出的信息.网络上流传着这样一条名言——“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不就是对网络生活生动的写照吗?而网络崇尚自由,使人性的阴暗面更加无休止、无约束地释放出来,就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在任何不必负责任至少是很少有责任的互联网上什么都可以乱说,互联网简直成了胡连网,这难道能使人更亲近么?因此我们必须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缺乏人类理智约束的网络只能带给人们情感上的疏远.谢谢大家!
正方二辩:谢谢主席,刚才认真听了对方一辩慷慨陈词的立论,乍一听头头是道,仔细想想其实是漏洞百出啊!在这里我且指出对方辩友犯下的几个根本性的错误。第一,今天的辩题是网络使人更亲近或是更疏远,而不是面对面使人更亲近还是网络使人更亲近的话题,请对方辩友了解辩题的真正含义在和我方进行辩论,我方不排斥面对面使人更亲近说法,在网上的交流并不意味着现实的封闭,网络的出现,为人们之间更为广泛的,更为频繁的交流提供了可能,密切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唤起了人们互相援助,互相关心的心灵共鸣。对方辩友刚才说到有人沉迷于网络,从而使得人与人之间更加疏远。但是许许多多时候都有人沉迷,有人沉迷于书本,有人沉迷于钓鱼,难道要告诉我们读书和钓鱼也更使人疏远么,对方辩友?第二,网络是我们维系亲情、友情、爱情、使我们更便捷高效的与亲人朋友沟通交流的媒介,它是一个不断在完善的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它是文明的产物、科技的结晶。然而对方辩友却认为网络造成了人际疏远,并夸大其词的丑化着网络,我方不否认目前存在的极个别利用网络犯罪的事实,难道犯罪就是因为网络而引起的吗?那么杀人犯罪,不怪罪犯本身,要怪那把杀人的刀吗?网络存在的消极影响是其发展中出现的一点不太和谐的音符,我们应当同时看到网络的存在和发展使人与人之间关系更加亲近的种种事实。2012年12月4日人民网发布题为《政府微博助推政务公开》的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以上海市政府微博为例,它曾呼吁市民周末买卷心菜帮助菜农,获得热情响应后,又连连感谢市民支持;甚至有网友戏称,微博是上帝的礼物。又如,在2011年春节期间有一起非常值得关注的公共事件,就是微博“打拐”。事件起源于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教授所发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当我们听到被拐卖的孩子向亲身父母哭诉时,当我们看到菜农欣喜的笑颜,请问对方辩友还能说网络使人们关系更加疏远吗?当然诸如此类的事件数不胜数,却无不论证我方观点,网络使人的关系更亲近。谢谢大家!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刚才正方辩友反复说明的无非就是,网络为远距离交流提供了方便,难道说时空距离的缩短就意味着心灵距离的必然拉近么?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的诞生和日益的普及为人们搭建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崭新平台。借助QQ,MSN,BBS等等,从民工到教授,从红颜到白发,都在网络里不亦乐乎,纵然隔着千山万水也聊上了,玩上了,更有甚者恋上了,以至于正方辩手们会大有感慨,网络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是各位请注意,网络再精彩,也是虚拟的,也终不过是现实生活的翻版。这里当然不乏真情真性,可借助网络的遮掩,更多的是虚情假意,逢场作戏,睁眼说瞎话之辈更是多如过江之鲫。在浩无边际的网络上,你能确定、你敢确定与你交流的是你所认为的那个人吗?这样的网络沟通与水中月,镜中花又有区别呢。我方认为:网络只是给了我们更大的想象空间,令我们沉迷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从而更是疏远了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借用某位诗人的话,“天上的星星像地上的人群一样拥挤,地上的人群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疏远”。近的是我们貌似亲热的表象,远的才是我们精神的家园——心灵!在美国,有四分之三的人不认识自己的邻居,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连自己的邻居都不认识,你还要去虚似的网络空间里找所谓知心人所谓好友吗?当你走出公寓大门的时候,看到的都是他人陌生的冰冷的眼光,试问这个时候,你要如何感到亲近呢?又如,哥伦比亚大学有一位教授由于长期沉迷于网络,他连微笑也不会了,甚至在与人说话的时候,手却做出敲键盘的动作。对方辩友知道他这是怎么了吗?他失去了交流能力,这又怎能说他与别人更亲近了呢,对方辩友?所以我方坚定无比地认为:网络使人的关系更加疏远了。谢谢大家!
正三辩:首先我再次强调一下我方的观点:我方认为网络让人们关系更亲近。因为交往方式的不同,人们交往的前提和方式也出现不同。陌生人成为朋友不是因为利益关系,而是因个
人魅力,彼此产生友谊。网络的出现,使得人们交流的方式不再局限于口头言语,贴吧、论坛、QQ、MSN等多种媒介,让人们交流的对象不再局限于周围人群,而是五湖四海的朋友。正因为网络,出现了“地球村”这个词。对方辩友说交流分两种,分别是情感交流和信息交流,通过网络的交流只是人机交流,近的只是人与电脑的距离。对方辩友还认为网络上的情感不真实,虚假,这种亲近只是表象,实则心灵距离更远。这样的观点未免片面,难道只有言语沟通才能算作真情实意的情感交流?网络是人们沟通的工具,难道人们通过QQ与别人聊天,对方辩友认为是与电脑聊天么?网络只是一个载体,人,才是使用和控制它的关键。人们通过它,用文字与他人交流,还可以通过视频,让相隔万里的亲人面对面的交流。古有鸿雁传情,今有视频传情。网络存在虚假不错,但是网络更多的是人们用于情感的交流。就比如今年“菲特”台风造成的巨大灾害,余姚70%的地区被淹,断水断电,甚至造成人员伤亡,通过网络全国有许多人了解到了余姚的灾情,纷纷向余姚捐款捐物,帮助余姚人民度过难关,难道这不是网络的功劳?网络拉近的不止是熟人之间的距离,更是陌生人之间的距离,让本不相识的人们相识相知。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网络让人们的关系更亲近。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乐此不疲,反复论证的无非就是网络方便人们突破时空距离进行交流,但时间、空间距离的拉近并不代表心理思想上距离的接近。网络给我们的交流提供了种种方便的同时,也给了不安好心的人欺骗他人的机会。对方辩友说“陌生人成为朋友不是因为利益关系,而是因个人魅力,彼此产生友谊”,你眼中的那个充满个人魅力的陌生人真的就是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吗?网络上填的信息可以伪造,照片能够PS,网络骗局屡禁不止,如“某某网站虚饰成某银行的网上电子银行以骗取他人的银行密码”,“某某屌丝假装成高富帅骗取女孩的感情和钱财”“某某青年利用QQ聊天以与女孩交友为鱼饵把少女骗进火坑”等等。网络的虚拟性、模糊性、不确定性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使人与人的戒备之心增加,这不就导致人与人之间更疏远吗?
因为网络中交流的方便,不少人沉迷其中,而忽视了与周围人的交流。没有时间和朋友一起吃饭、聊天,网络占据了业余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我们与身边的、近在眼前的人在关系上、感情上更加疏离冷淡。许多人热衷于在网络上与远在天边的人建立联系,却忽视了身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法国人就曾经发起了一场反对电视和电脑网络的运动,他们提出每周至少戒网络媒体一到两次,因为这样可以增加亲朋好友交流的机会。仅仅为了抓住一朵带刺的玫瑰,就放弃你身边满园的春色,是否值得呢?到商场购物、向周围的人请教问题等也是和他人的交流的形式,但有了网上购物、网上咨询等的方便后,这种交流形式也渐渐减少了。这些事实都证明我方的观点:网络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疏远了!
正方三辩:各位,如果书信也能促进人们的关系的话,那么为什么电子邮件就不能使人们的关系更亲近呢?
反方二辩:请问对方,你愿意要你男朋友的一封电子邮件虚幻玫瑰呢,还是要你所爱的男朋友送来沾着汗渍的情书,一枝新鲜的玫瑰呢?
正方二辩:可是我可不能24小时都跟我的男朋友在一起呀,我到绍兴上课的话,就必须要跟他分开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我要和他交往的话,通过电子邮件更快速,更甜在心里哪
反方一辩:所以呀,电子邮件只是为你与你的男朋友交流提供了一种手段,但你最后还是要回到马来西亚与你的男朋友拥抱才感到亲近哪。
正方一辩:今天我们没说过面对面的交谈不会让人更亲近,我们是说网络让人更亲近。因此对方也承认了通过网络上由于邮件的这样一种联系方式,我们的确可以和远在天边的人取得联系而更为亲近哪。
反方二辩:所以今天我们的问题就是如何适当地利用网络,现在事实摆在面前,在美国居然连自己的邻居都不认识,当你走出这幢公寓的大门时,看到的都是冰冷的眼光对着你,你感到什么样的亲近呢?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要论证这个论点,首先就必须清清楚楚与大家交代,到底网络如何使我不想认识我的邻居,如果提不出实际理论,是不是说这个论点就没有了立论的基础架构呢?
反方二辩:据调查机关调查,之所以他不认识邻居,就是因为他们在家中过多地与网络媒体为伴。
正方二辩:问一下家里没网的同学,他们都很了解自己的邻居嘛?我认为认不认识邻居和有没有网络没有直接关系。不认识邻居反倒揭示出人们的匆忙,连邻居都没机会认识,而网络就可以给人们机会,像58同城,酒泉在线等电子社区的诞生,让许多居住在不同地方的人都可以“在一起”交往、娱乐,让人们可以呼朋唤友,寻找知音,这难道不是使我们更亲近了吗?
反方三辩:无可否认,网络给我们的交流提供了某种方便,但在目前,却更多的显示出虚幻。网络上的骗局“某某网站虚饰成某银行的网上电子银行以骗取他人的银行密码”,“某某青蛙假装成白马王子骗取女孩的欢心”“某某青年利用qq聊天以与女孩交友为鱼饵把少女骗进火坑”等等的事实,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减低,这些难道就不会使人的互信下降,使人与人的戒备之心增加吗?这不就导致人与人之间更疏远吗?
正方二辩:既然承认网络的确给人与人的交流提供方便,就无法否认其的积极作用啊。其由虚幻引起的种种问题,是可以避免的,视乎你是如何应用!“某某网站虚饰成某银行的网上电子银行以骗取他人的银行密码”难道这虚假的网站就没有漏洞,无法察觉吗?否!稍有网络常识,生活经验的人,是不会那么容易上当的。你没有看到其骗到的人极少数吗?“某某青蛙假装成白马王子骗取女孩的欢心”难道单纯凭借言语,就足够骗去人心吗?“某某青年利用qq聊天以与女孩交友为鱼饵把少女骗进火坑”那是极少数的现象啊,也是一些不经世事的极少数人才会如此容易上钩。我们难道就会因为少数的现象而全盘否认一切吗?我们会因为一个人有少数的缺点而认为就是个不可与交的人吗?圣人善且有错,国大也有小人!何况如此庞大的网络,当然会有少数不屑之徒,难道我们就会因此而对整个网络丧失信心,而认为它不能够方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忽视其缩短人之间的距离,促进人的交流吗?而对大多数(如你、我等等)以真心与他人交流的人失去信任吗?从前我们不认识,但现在在这里真诚的辩论交流,不就是心与心更接近吗?
反方二辩:人毕竟是生活在现实的社会里,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方便,但未必就
使人心更加接近。方便和接近是两码事!你说“首先君子之交淡如水,无所谓也没必要刻意的去相信谁,不相信谁。我们交流的原因不在于探索谁,而在于为共同的志趣。”无所谓探索,无所谓接近,谈何心更加接近!使相同兴趣的人聚在一起,也只能说明是一种方便。而同样的也使很多志趣和见解不一样的人在网络中产生冲突,就以论坛为例,究竟有多少个人能和你志同道合,我认为远比和你志趣不同的少!而恰恰是以为在网络上可以找到同志趣者,使人花时间在网络上太多,而减少了与身边的人的交流,致使人心的距离更远。请问你们的老母亲是希望你回家替她捶捶背,揉揉腰呢,还是更希望你偶尔给她一个电子邮件呢?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要论正这个网络使人更疏远这个论点的话,那就首先请你论正给我看,今天我上网的时候,我从此这些天就留在北京,我不再回我的老家,不再给我的妈妈揉揉背,捶捶肩了,如果这样能够讲的话,那对方辩友更甚的论点才能成立呀!
反方一辩:刚才我方已经一再讲明了,你最终还是要替你母亲揉揉肩,才能亲近。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现在我跟我母亲相隔两地,通过网络我们将心比心地进行交流,向她报平安,这样也是网络让我拉近我跟我母亲之间的关系呀,按照对方辩友这样的说法,我可是要一辈子都要在家里,才能跟我母亲亲近哟。
反方三辩:难道网络真的能够将心比心吗?现在在香港和台湾发生多起网络非礼案件。对方辩友,当网络蹿出几条色狼的时候,恐怕这位窈窕淑女可自身难保哇!
正方三辩:这点我方就似乎有点不大了解了,请问一下今天美国5万多个爸爸妈妈互缀,如何蹿出几条色狼来干扰这些父母呢?今天亚洲网上跨洲际的了解出现,请问又是如何让这些色狼匆匆蹿出来的呢?
反方二辩:但是中国互联网络中心调查显示,60%的家长都担心子女过分沉迷于网络,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了与父母的交流,另一方面往往是因为他们自己感情控制不住,做出一些很遗憾的事情。
正方一辩:对方说用网络来联系,不能够让人将心比心,那么想请问对方同学,中国设立的爱线交流网络究竟如何能够让人与人之间更加疏远呢?
反方二辩:爱线交流网络,我们并不认识这个网络,但是我们要看实际情况,有多少人在这个网上投入自己的爱心呢?
正方二辩:对方竟然说没有这个网络,请对方到网络上去查一查吧。我再想请问对方辩友,是不是一定要经过面对面的交流才能算是更亲近呢?
反方三辩:感情究竟发源于现实空间还是网络上?请问对方辩友,拿我们的首都北京来说,北京是以四合院其乐融融的文化著称,但是北京零点公司的调查显示,现在北京有六成的人和自己的邻居只有点头之交。请问对方辩友,人类技术进步必然导致人类精神文明的进步吗?
反方二辩:每一个时代者。有一个时代的背景。刚才主席还讲了信息时代已经来临,信息时代的工具是什么?是电脑,是网络啊!
正方二辩:以前也有人担心说,电话的出现会使人的关系更疏远,但是这个忧虑有产生吗?请问这么个情况之下,网络又怎么会步上电话的后尘哪。
反方一辩:电话只是人们交流的一种手段,现在港澳很多人到了春节已经不去面对面的交流了,而是通过电话问候一声,这如何使人们更亲近呢?
正方一辩:对方说了,电话是让人们交流的一种手段,因此今天我们说网络也是让人们交流的一种手段,我们可没鼓励对方的同学用了网络让你和你的家人亲近之后就不要回家了呀。
反方三辩:连网络上一种现实空间里面的形体语言——拥抱,愤怒都无法在虚拟空间中使用,我不晓得对方辩友如何论正出了更加亲近。
正方二辩:我很希望能够跟我母亲拥抱,但是事实上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有时间空间上的限制,但是网络替我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不感激网络的话,我感激谁呀?
反方二辩:请不要老是陶醉在你个人的一些事情上,我们今天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上网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请问对方,到底这些使人更加亲近的身体语言在网络上能不能够实现?
正方一辩:对方刚才说要谈广大群众,那么我想请问对方同学,当华东水灾发生的时候,当印尼华人惨案发生的时候,你们能否认网络的使用让这些人与人之间更疏远了吗?
反方一辩:确实,我们非常感谢网络为我们和印尼华侨之间加了一条纽带。但是如果我们想与印尼华侨接触,拍拍他的肩膀,拥抱他一下,表示我的慰问,我如何做到呢?
正方三辩:只有拍拍肩膀才是更亲近吗?今天从毫不相识到相知相交,从漠不关心到相互关怀,这不是更亲近,难道是更疏远吗?
反方三辩: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太相识。连天涯沦落人都要到现实空间里面来相逢相知,请问对方辩友,你难道能够依赖网络建立一种感情吗?
正方二辩:那个时代没有网络啊,对方辩友。现在这个时代有网络,我们能通过网络去帮助印尼华侨,虽然我没有办法用手拍拍他们,但是我的诚意他们是能够感受到的,这样的关系对方说要更疏远的话,肯定我感到非常伤心哪!
反方二辩:按照对方理论,这么说来汽车取代了马车,交通工具变质了,那么父子关系也改善了。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对方立论交通工具和网络到底有什么直接关系,我想我们都看不出来。但是我更看出来的就是今天残障儿父母俱乐部让父母在网上交换育儿心得,这种可是更亲近的表现。
反方一辩:我方已经多次强调,那只是一种手段。对方辩友刚才说相知相交,你如何与他人成为知己呀,毕竟还是要面对面确定他呀,不然你怎么知道你的对面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披着羊皮的狼呢。
正方二辩:现在对方是不是就向我们承认了这个手段是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呢?而人们也乐意用这个手段来帮助他们解决事实上时间、空间上所不能做到的呢?
反方三辩:拉近距离就等于使人们的心灵更加亲近了吗?对方辩友,怎么熟视无睹我方提出的论证观点呢。
反方一辩:那对方是否要告诉我们,只有你和你的家人远隔一方的时候,你和你的家人之间的亲情才是更亲近啊!
反方四辩:首先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辩友的两个错误,其一,所谓的有外因必有正果。试问对方辩友,技术手段的进步难道真的能带给人们其乐融融的正果吗?汽车取代了马车,这只是一种技术手段的进步,但是它并没有改善父子关系呀,甚至连驾驶员和乘客的关系都没有改善。其二,觉之此事不公平,对方辩友反复强调,华人社区印尼华人的惨案,但是互联网上也有一种误炸中国大使馆的信息呀!请问对方辩友,你到底相信什么,你到底是只是靠信息来认识这个社会吗?
我方认为网络使人们更加疏远,理由有三。第一,技术手段的进步,并不必然导致人类精神文明的进步,因其民意,求其有分。共同的价值和共同的时代才能熔铸共同的理想与追求。当互联网络和高楼大厦把人们的距离拉得更近的时候,为什么我们更能偌感孤独的困惑呢?第二,依赖网络交流,忽视人际交流。企图以人机交流取代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使人们更加疏远。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能够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又不沉溺于工具,在于人能够制定和遵守社会契约,惩恶扬善。当人们在孤立的电子城堡里,通过键盘向甚至咫尺之遥的亲朋好友发出一串串毫无热量与生命的电子化信息时,试问,人类失去的难道仅仅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现实交往本性吗?第三,人类自己的问题只能靠人自己去解决,人和人关系的亲近改善最终来源现实生活中人和人现实交流关系的改善,即使我们不能选择我们所生存的时代,但是我们可以恣意一个时代,改变一个时代,最终创造一个崭新的时代,“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有一个梦,在新世纪的一个清晨,当我们向度尽劫波的人类精神家园投去最后一瞥时,我们会重视让亚里士多德这位古希腊伟大心脏而震撼的人类精神家园的重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从来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谢谢大家!
正方四辩:大家好!首先让我先针对对方辩友所犯下的几个错误加以纠正。第一,对方辩友的第一个论证是说,今天由于网络是人机交流,有了这个人机交流,人们必然忽略人面交流,因此使人更亲近。我想告诉各位,这个论点犯下两个基本错误。一是用网络难道真的忽略了人面交流吗?今天我在家也上网,难道您就能凭此论断说,从此我就隐居在室内,和电脑共在一起,我就不出来与人交往了吗?不,我一样和人交往,但是我从此用网络和
在电信运营商以及视频网站双重夹击下, 目前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 (下称地方有线) 市场地位已进一步边缘化, 于是互联网电视 (OTT TV) 便成为地方有线的下一个希望, 以互联网电视对抗IPTV也成为不少广电人士的一致呼声。
日前, 中广互联发起并举办了“DVB+OTT融合创新论坛”, 同时召开了“DVB+OTT融合创新联盟”筹备会, 地方有线、电台、电视台等播出机构及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内容提供商、终端厂商等互联网电视产业各方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 并就国内互联网电视产业推进与问题发表了观点。
对国内互联网电视产业而言, 定义不清是其首要问题。目前, 国内通常将OTT TV等同于互联网电视, 但事实上, 在国外OTT TV的外延内涵不仅包括互联网电视, 还包括智能电视等一系列产品形态。“国内产业各方需要首先对OTT TV、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一系列概念作出定义。”三网融合专家吴纯勇表示。
其次, 国内互联网电视终端规范标准不统一, 全国各地的机顶盒目前因为CA原因无法实现兼容。对此,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监毛卫兵告诉记者:“目前众多的上游厂商都有自家的端到端解决方案, 希望未来国内互联网电视产业界能形成标准化和联盟化, 共同推进产业发展。”
更为关键的是, 在目前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初期, 各方并未想清楚互联网电视适宜的产品定位以及商业模式。
与IPTV不同, 互联网电视用户可以绕过运营商直接与视频、应用等互联网厂商产生商业接触, 因此无疑对于互联网厂商较为利好, 其可以通过运营商通道将内容或应用输送至电视屏幕;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内容提供商以及终端厂商等也较为利好, 其可以通过彼此之间发生商业互动而产生出多倍商业价值;但对于电信运营商以及地方有线而言, 情况却大不相同, 虽然短时间内其可通过不完全开放电视屏幕掌握一定的话语权, 但互联网电视的趋势就是完全开放, 彼时, 上述两类运营商或将彻底沦为通道。
“事实上, 对电信运营商和地方有线而言情况也不完全相同”, 吴纯勇表示, “对电信运营商而言, 其网络覆盖、升级等准备完毕, 互联网电视仅是其多项杀手级业务中的一项, 即使丧失主动权也不会造成实质影响;但对于地方有线而言, 其省网整合尚未完全完成,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贸然押宝互联网电视, 不但有可能沦为通道, 还会影响到目前网络改造、整合等对地方有线更关键的工作。”
吴纯勇进一步指出, 今年互联网电视处于产业发展初期, 在这一阶段, 产业各方理清以及解决好上述三方面问题极为关键。
本届论坛上, 互联网电视产业各方也对DVB+OTT这一地方有线发展互联网电视模式进行了探讨。对DVB+OTT而言, 重要的是“+”如何做好, 广电拥抱互联网电视, 动力应该来自于市场的诉求和对用户黏度的需求。
据哈尔滨元申广电有线公司宋伟介绍, 现阶段, 无论是互联网运营商还是地方有线都要走欧洲的制式, 即在DVB基础上加OTT, 类似欧洲Hbb TV模式。
但是, OTT作为一种技术应用, 不能为做应用而应用,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黄思钧认为, 从Hbb TV互联网电视本身来说, 能够实现跨越式地直接提供服务, 但不一定是最有效的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方法, 互联网电视的背后, 还需要各种运维体系对业务进行支撑。
目前, 电视互联网化成为必然趋势, 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在论坛上表示OTT是第二张有线网。但是对于有线运营商是选择有线内网的IP化还是互联网化, 中广电通CEO殷建勇认为, 有线运营商应该选择内网IP化的模式, 将有线网络变成宽带网络, 可以加载应用和发展TVE。在国网成立后获得固网牌照, 就可以直接做互联网, 而不是依然采取租用电信运营商宽带连接互联网的方式。
对于用户来说, 有好的内容才会买账。产业链合作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有多少用户, 使用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这就需要DVB专有的网络保障、专有的运营的保障来使未来合作的服务业务有更好的体验和播放的质量。
对此, 南方传媒南方影视科技发展公司总经理李冲认为, 有线运营商首先要做的是内容的安全播控, 第二是整个运营平台的管控, 第三是对终端的管理, 在内容版权方面、服务能力方面和技术方面可采用合作的方法实现。
同时, 殷建勇认为, 对于有线运营商来说, 首先做好管道, 应该利用OTT这个机会, 加快双向网改, 发挥有线网络的优势, 随着国内各种终端的推广和普及, 利用Wi-Fi实现多屏互动, 推行TVE业务, “作为有线运营商对双模机顶盒进行采购的方式, 赠送给用户, 占领市场, 同时将宽带和数字电视进行捆绑, 提高ARPU值, 发展有线宽带用户”。
DVB+OTT是有线网拥抱互联网的一种新尝试, 广电目前最重要在于电视行业自身的融合与创新, 通过内容与服务的形式改进和提升用户体验, 通过直播互动建立广电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而对于其能否和IPTV形成竞争, 最终还要看其如何利用OTT提升用户体验, 发展用户规模以及占领市场。
9月,暑期结束,莘莘学子又一次迈进了校园,为自己的梦想积蓄知识、积蓄能量,为自己的大学梦而坚守奋斗。许许多多的孩子经过一个暑假的各类培训班,终于要迎来新学期了,他们怀揣梦想,执着追求。
现如今,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它给国家培养了众多的人才,但也遭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大学高等教育为21世纪的人才战略输送了血液,更多的人才参与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设之中,中国也在逐步发展,展示着大国崛起的雄心。虽然扩招给学生更多的教育机会,但标榜的高素质教育也没那么有力度了;而且,高等教育的开销也是很大的一笔,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轻易承担的;再加上近年来就业形势的严峻,使得更多的人开始衡量大学的利与弊,开始质疑高等教育。
“上大学到底有没有用”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讨论来讨论去已使人满脑混沌。不可否认,随着大学的进一步扩招,教师资源匮乏的矛盾越发剑拔弩张,大学生们头上“天之骄子”的光坏也随之淡化。正是大学生素质的良莠不齐,以及现阶段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失衡,蓝领型岗位需求旺盛,这更加坚定了某些“大学无用论”者的观念。
然而,“知识改变命运”。上大学除了在知识上有更多的积累外,其意义更在于精神品格的进一步升华和洗礼。我们时常习惯以“金钱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但这样的思维定势无疑是有失偏颇的,没有精神的身体只不过是一副沾满铜臭味的皮囊,毫无实质内容可言。一个北大毕业的硕士生月薪8000却招来自己父母的不满,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北大硕士生应该是年薪百万的大富翁;北师大教授董藩的“到40岁时没有4000万身家不要来见我”,让其学生听而生畏,更令众人大跌眼镜。一切向钱看,一切以金钱为标杆,如此赤裸裸的拜金主义在当今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蔓延似乎让人忘记了大学的本质。
大学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为高精尖知识奠定基石的教育。它能带给学生一种理论框架,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个世界,而不简简单单是专业技能的工具。高等教育让学生在看待事物,看待世界的态度上有了明显的升华。大学让学生更加趋于理性,理性地对待这个世界,处理矛盾处理危机的能力也变的灵活多变。
而且,大学给了一个人一种生活阅历,即使是玩乐享受,或者是挑灯苦读,都是一种丰富的经历。大学里有朋友有师长,这些都是人生宝贵的财富,是花钱也买不來的资源。大学作为进入社会的缓冲期,让学生可以更快的去适应社会,而不那么脆弱的难以接受现实的磨难。
大学给学生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还是思想、文化交流的中心,也是奇思妙想的发源地,知识文化在这里被传承下去,也是造就人才的地方。大学给了人们美好的梦想,同样的,它也是梦想实现必须经过的一站,有了这里的努力才会有更为广阔的人生。
大学校园是每个学生的梦想,但也是让学生梦碎的地方。这句话是大学生们经常调侃自己的一句话,从这句话也不难看出大学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甚至说它带给我们的是更多的弊端。
大学扩招至今,使得数以万计的学子有更多的教育机会,千差万别的学生都挤进了原本属于精英教育的大学校园里,人才也就参差不齐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能抵挡住这些诱惑的人没有几个,学生不再关注学业,老师不再关注教育,校园的教育功能也逐渐在消亡。学生在学校学会了吃喝玩乐,开始享乐了,变得懒惰了,已经学不到什么知识了。直到他们要离开象牙塔的时候才发现大学没有学会什么,工作的时候才会去恶补知识。大学完全在浪费教育资源,浪费我们的青春和生命。
大学是一种通才教育,不像技校或培训机构,会使学生学到一种专业技能。这也就对大学生的就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没有专业的技能,公司又要花时间去培养,在成本预算面前,企业会选择价格更低技术更专的技校生。而大学生也只能在走投无路的情形下,放下高贵的姿态从头开始学起,这么看来,大学教育似乎并没有什么意义。
高等教育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轻松承担的。高昂的学费也不一定换来饱读诗书的优秀毕业生,相反,大学生毕业之时都很少学到什么东西,之后他们也必须开始面对生存压力。
这样的大学教育能有多少用处,能给学生带来什么?梦醒的时候其实梦已经破碎了,读大学其实并没多少好处,也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无非是一种经历罢了。
《中国青年报》曾载文指出:“即便我们难以厘清到底是经济结构还是教育问题的原因,即便目前中国需要众多不必靠大学来镀金的蓝领工人,但必须警惕的是,‘读书无用论’一旦成为一种文化障碍,那这个社会贫富分化的局面除了某种制度不公平的原因外,又多了一层文化桎梏。消解这道文化桎梏,也许比消解制度不公更为困难。”
大学到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想上面一段话讲的很有力量。大学教育是通才教育,是全面能力的培养,学生了解到的、学到的是全面的、理性的东西,他们的视角、眼界更宽,更能着眼世界、放眼未来。当然这要通过一个人自身的刻苦学习、勤奋修养才能得到,需要充分利用大学所提供的一切资源。但是,没有读大学的也有成功的,也有出名的,这也不难解释。他们也要默默努力,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文化,才能不断适应这个发展迅速的时代。
因此,无论您读不读大学,要想成功,就必须要靠勤奋、刻苦、努力,不断学习知识文化,不断了解这个世界,成为一个拥有智慧的人。
第一,网络游戏告诉了人们,上网的生活和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聊天交友和查看资料方面,除了这些人们还可以玩玩游戏,轻松娱乐一下。
第二,网络游戏和其他游戏一样,也能给参与游戏者有一种竞争进步的心态,这种心态在原来的非网络游戏的电脑游戏中主要是超越自我,有了网络的连接之后,更能在高手如林中展现自我。
第三,人们似乎对网络游戏有一些误解,这些误解主要是指人们对游戏本身的迷恋,而影响了人们的工作、生活、甚至是身体健康。但是,人们对游戏的迷恋并不仅仅局限于网络游戏,除了网络游戏以外,我相信人们还对其他的游戏一样迷恋。这就好象是一个棋迷迷恋下棋,一个票友迷恋精彩的戏剧一样的道理。
第四,网络游戏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知识载体。游戏和学习是可以融合的,哪一种知识和技能不是在“玩耍”中学会的?不消说,《梦幻西游》等一些题材的游戏中所蕴含的历史知识背景,还有那些在虚拟城市里生活的种种知识。玩家会在游戏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观察、试验、互动掌握。这无疑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学习过程。
第五,网络游戏能够帮助学习者锻炼思维能力。众多益智网络游戏对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都大有裨益。都需要玩家具有很好的判断力、反应力才能走向胜利或者演好自己的角色。因此,网络游戏带给玩家的决不只是感官的刺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在过程中给思维带来的激荡和挑战锻炼了思维能力。综上网络游戏的诸多利处,我方坚持网络游戏利大于弊。
对方难道不觉得网络游戏能使人放松么? 如今流行游戏化学习,请问为什么不能跟随时代潮流尝试新的学习方式呢?为什么不能通过网络游戏学习呢?
对方一再强调网络游戏会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请问对方是否犯罪了呢? 对方是否认为中国如今的网络治安并不好? 对方难道没有看出政府在努力改善网络环境么? 如果网络游戏对对方辩友没有造成伤害,那凭什么说网络游戏对于青少年就是无助于呢?
您今天强调弊端,是不是意味着有弊端就等于无意义?如果有弊端就等于无意义,那这世界上有没有有意义的事物?
如果对方辩友觉得网络游戏会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不是觉得如果没有网络游戏,青少年就能远离违法犯罪了呢?如果没有飞机,美国的大楼也一样不会倒,但9.11发生一年多来,美国的飞机都没有停飞过。
如果对方辩友觉得网络游戏充斥着很多暴力低俗的东西,我想强调,这些网络游戏或者说我们所讨论的网络游戏应该是合法的游戏,过分的内容怎么会出现在青少年的网络游戏中呢?而且在如今的社会,网络治安还是相对较好的,怎么会允许中学生或者向中学生泄露不良信息呢?就算是有,那也是因为现实让人类所压抑才会在网上产生这些东西,如果正确地教导中学生面对性爱,那么这些怎么会对他们产生影响呢?这事实上是中学生教育中被淡化的问题,怎么能因此而怪罪在网络游戏上呢?
如果对方辩友觉得网络游戏会产生社会问题,那么这些中学生往往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如果多给点关心多给点呵护,又怎么会酿成这样的悲剧呢?网络游戏并不是会产生社会问题,而恰恰是暴露了存在的社会问题。只有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社会才能进一步发展,青少年才能更加健康地成长。
法律是保护这些未成年人不要受到非法的网络游戏的影响,而不是去阻止未成年人参与合法的网络游戏。
最后,我们从人与游戏之间的关系戏之间的关系来探讨。游戏的诞生是出于对人们对游戏市场的需求,这个时候游戏本身就是一个产品,就好象任何一个人们所需求的产品本身一样有着诞生和存在的价值。同样,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适合于每一个人,游戏本身也是这样。当有一些东西不适合你的时候并不代表不适合别人。人类的喜好是多种多样的,难道喜欢所喜欢的合法的商品也不应该吗?我想肯定不是吧。所以说,网络游戏的诞生和存在是根据市场或人类的需求而来,也就是说网络游戏本身是没有错的。关于网络游戏的定义。到底什么才是网络游戏呢?网络游戏的定义就是可以在网络上玩的游戏。比如游戏。现实世界中也有游戏,网络也有,其规则和玩法完全的一样,难道说在现实世界玩的就是好游戏,在网络里玩的就不是好游戏?或者说在现实中玩的游戏就利大于弊,而在网络中玩的游戏就弊大于利吗?这种解释实在说不过去吧?类似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
更多的人,都会把目光聚集在未成年人身上,同时认为这也是对网络游戏弊端最大的体现。我认为,这种武断的结论并不恰当。未成年人的确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也为此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用来限制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同样的逻辑,人们是否也在现实生活中去组织这些未成年人去玩一些合法的游戏呢?比如等其他智力游戏。所以,人们只是误解了法律是保护这些未成年人不要受到非法的网络游戏的影响,而不是去阻止这些未成年人参与合法的网络游戏。
还有值得说明一点的是,有一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的人,在参与网络游戏的时候可能会因此影响工作、生活和健康。但是,这些问题的本身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游戏的问题。如果人们一定要把这些问题归咎于游戏的话,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呢?如果所有人都因此这样的话,人们为什么还要玩网络游戏呢?同样的道理,这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的人是不是在玩非网络游戏的游戏的时候就能控制的很好呢?如果不是的话,又怎么解释呢?一个在玩现实的中因为种种原因参与了,那么是不是也因此认定是的错呢?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国家就应该明令禁止人们参与等游戏了。另外,再举一个小小的例子,特别是在网络游戏中玩游戏,打完一次牌之后,网络会自动洗牌,自动发牌,真的是很方便。在玩现实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三缺一等缺少牌友的时候,到网络里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了。
首先,我想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是网民在登陆因特网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与有效证明并以之示人的制度,评判它利弊的标准在于是否满足在不侵害公民权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与发展。我方一直承认网络实名制有其固有的优点,但这些有点均是建立在其巨大弊端上的。对方一直在和我们强调“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部分实名制,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将这种说法视作是对方辩友承认实名制这种制度具有巨大弊端,而想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来掩盖这种弊端呢?
其次,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谬误。纵观整场辩论,对方辩友一直都在跟我们强调,网络实名制可以如何有效地遏止网络犯罪,可以如何有效地实施网络监督。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难道我们现有的制度就不可以么?难道我们现在的网络做不到有法可依,有律可从么?显然不是的。来自公安部的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都有数百万人因为进行各式网络犯罪被刑事和行政处罚,网络犯罪的侦破率达到78%,在现有制度和技术条件下,我国已经能对网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个已经有了暖气的屋子里还需不需要安空调?你已经穿上了羽绒服,还需不需要再套个军大衣?斥巨资去打造一个与现有制度功能重复的制度,是不是重复建设呢?是不是对我们社会公共财产的不负责任呢?是否能称得上利大于弊呢?我想这些道理对方辩友不是不明白,只是装得稀里又糊涂。对方还和我们谈到了言论的自由。网络世界之所以被如此多的人喜欢,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我们可以摆脱现实世界身份对于我们的约束,从而获得精神上自由驰骋的快意。我方绝不否认一群马匹有害群之马,但因为此我们就对所有的马匹带上嚼子关进笼子,剥夺他们自由驰骋的权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这公平吗?为了防止一匹害群之马而锁住全部的马,这是利大于弊的吗?把现实世界中的身份带到虚拟世界中去,是否是虚实不分,黑白混沌
《宪法》中赋予我们每个人匿名监督和举报的权利,这无疑是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个进步,那么现在实行了网络实名制,还如何来保证这项制度的施行呢?我想请对方辩友在陈词中为我解释。对方辩友是不是要来个历史的逆袭,除掉这种进步呢?退一步讲,即便对方所提的所有优点都成立,那么比之于民主法治进程的退步这样的弊端,孰重孰轻呢?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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